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372/202303-00148 | 组配分类: | 意见反馈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公众反馈】《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根据相关要求,城管执法局拟定《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项目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3月11日。截止3月11日,我局收到以下意见建议:
1、(五)拟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初定20亩(后期以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为准)建议修改为“(五)拟用地面积:项目用地20亩,应当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规定,对于无标准或超标准的应当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此建议已采纳。
(六)拟用地现状性质:农用地(其他林地),不占用生态红线,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计划;建议“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计划”调整为“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广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此建议已采纳。
2、 “五、价格核定及经费保障。政府给予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分拣中心20亩土地指标,中标方按甲方要求投资建设厂房(厂房≥5000㎡、办公用房≥500㎡、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250㎡)、设施设备(投入不低于2000万)。
政府公开出让、定向供地,即政府出让土地,企业够买,土地所有权归企业,地价经评估后出让中标方。该项目特许经营权到期后,由第三方进行评估,政府按到期后当年(2043年)的土地出让价格回购(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性质)。”建议修改为“五、价格核定及经费保障。政府给予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项目20亩土地指标,中标方按甲方要求投资建设厂房(厂房≥5000㎡、办公用房≥500㎡、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250㎡)、设施设备(投入不低于2000万)。
政府将项目用地划拨至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投公司名下,所在地政府将项目用地租赁给中标方在运营期内有偿使用(也可在运营期内无偿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通过周边县市考察调研(安吉0.89元/户/天,约325元/户/年;合肥包河区380元/户/年),建议按照200元/户/年的标准计算(共5万户);政府补贴给中标方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服务费1000万元/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支付给项目公司。根据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第九条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自本项目投入正式运营起,建议特许经营期内原则上每三年通过物价核准,调整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服务费。”建议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服务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贴。同时,以后年度根据居民户数以及成本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此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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