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29A/202307-00116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部门解读】市水利局解读《广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市水利局就《广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科学规范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工作流程,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最优化配置为基础,保障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结合我局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和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保障水旱灾害防御需要,组织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采购、日常管理及使用。
三、起草的过程
市水利局成立《广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并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向科室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经会议研讨通过,发布《广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广水〔2023〕18号)。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求,遵循“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原则。与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积极融入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体系,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区域互助的抢险物资联合保障机制,与市场主体或社会机构协议建立代为存储、用时急供的补充保障机制。
五、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经费来源和物资用途。《办法》明确,水旱灾害防御物资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储备管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险情抢护、抗旱供水和水旱灾害防御指导、宣传、演练、应急处置等的物资。
二是明确物资采购及验收程序。《办法》明确,采购资金使用前, 水旱灾害防御科应在充分调研、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形成采购方案。采购总额在5000元以上(含)的大额采购需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按程序执行。采购物资由水旱灾害防御科会同局招标办、财审室共同签字验收。
三是明确物资储备管理方式。《办法》明确,物资储备应建立物资台账,定期盘库,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在库物资检查,做好物资日常维护,确保储备安全、性能完好。加强储备管理人员应急业务培训,提高技能素质。
四是明确物资调配方式。《办法》明确,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由市水利局直接使用管理,物资借用乡镇、街道需提出借用申请,由局水旱灾害防御科会同办公室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出库使用。
五是明确物资处置程序。《办法》明确,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处置由水旱灾害防御科提出申请,经市水利局同意后按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相关规定办理。处置申请包括处置原因、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储备年限、物资原值、处置方式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加强部门联动,促进各部门融入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体系,丰富自行储备、委托储备、协议储备、社会号料等方式,严格物资采购、储备管理、物资调配、物资处置等程序保障抢险物资。
七、下一步考虑
根据《广德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到位。
政策咨询部门:水旱灾害防御科
联系人:彭超越
联系电话:6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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