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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304-00046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告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项目的办理程序及时限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自然灾害救助项目的办理程序及时限

发布时间:2023-04-19 15:32 来源:桃州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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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对象的确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

办理时限:灾害应急救助项目在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后5日内发放到户;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救助、冬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在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后15日内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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