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9-00410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扶元金《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25 | 发布日期: | 2022-09-25 |
近日,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规划区城市化发展规模日趋增大以及城市物管小区日常监管缺乏有效手段,造成违法建设孳生的空间,给社会层面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为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高效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广德市查违拆违工作领导组”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德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政办〔2021〕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的意义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及时巡查、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按照“管源头、控增量、减存量”的总体思路,一是建立违法建设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巡查责任。建立市、乡镇(街道)、 村(社区)三级防控机制,确保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到位、 第一时间处置到位。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举报违法建设的渠道,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以人为本,把预防违法建设作为重点,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辖区单位和居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违建行为形成震慑。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草拟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草拟搞。
二是征求意见。6月6日就草拟稿发文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意见反馈情况,经修订形成《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5月23日-6月30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是合法性审查。7月21日收到向市司法局提交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各渠道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送审稿)》。
四是集体研究。向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同意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修改完善后于9月25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违法建设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牵头优化网格管理网络,每一网格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做到“划片到人、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到及时监督、制止、处置违法建设。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批后监管机制。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审批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健全批后监管的工作机制,强化批后监管,凡是不按审批条件实施,出现移位、超面积等违法建设事实,将违法案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建立违法建设认定机制。对于已完工、重大疑难和存在异议的涉嫌违法建设,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是否属于违法 建设及违法建设的处置方式依法作出书面认定,提出处置意见,书面移交市城管执法局进行查处。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水利、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等法律法规的建(构)筑物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并联合处置。
(三)建立快速查处应对机制。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在建设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强力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于受理当天依法下达责令停止建设行为通知书,及时固定 证据,完善程序,并责令业主单位限期自行拆除;如当事人继续抢建的,立即采取快速查处措施,及时拆除到位。对于已经完成建设的,由违法建设认定部门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强化容错纠错。对在建违法建设实施快速查处应对措施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营造、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主动作为的良好干事氛围。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解读人:扶元金
联系电话:0563-603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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