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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企业自愿申报,广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初审推荐、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实地检查和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广德市14家企业被认定为宣城市第十二届诚信企业。
“宣城市诚信企业”每两年认定1次,旨在以诚信企业为示范,提升企业诚信水平,营造开放、诚信、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对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万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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