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302-00004 | 组配分类: | 制度和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对桐汭街道党工委书记戴启林同志、办事处原主任石家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文号: | 广审委办通〔2023〕1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桐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戴启林同志、石家敏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上旬起,对你单位党工委书记戴启林同志、办事处原主任石家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期间为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戴启林同志、石家敏同志在审计进点五日内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邓媛媛
审计组成员:王靖晓(主审)、尤洁(廉政监督员)、黄昌梦等
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审计局
2023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