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204-00322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广德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反馈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
根据《广德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政办〔2019〕21 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局牵头编制了《广德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及《广德市“十四五”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规划》《广德市“十四五”电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意见征集。
建议意见一:
(二)加大财税支持,推动产融融合
2.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模式
深化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机制,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各项货币政策。一是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保障产业链资金畅通。二是大力推广“云税贷”、“信e贷”、“跨境贷”等纯信用产品,试点推动“科融通”业务,多渠道解决工业企业因核心资产不足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建立融资信息对接清单,按照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意见二:
3.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建立工业企业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国家、省、市三级产业发展基金的基础上,组建专项产业引导基金,从成果转化、创投、产业发展、并购四个维度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充实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立足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筛选一批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对象;对已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成熟企业和有挂牌意愿的工业企业纳入“新三板”挂牌培育对象。三是优化政策支持力度。对于首次公开募股(IPO)、新三板挂牌的制造业公司,市财政分阶段给予一定奖励。企业上市过程中所需建设用地,国土部门优先安排指标。四是推动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丰富债券融资工具;鼓励拟上市挂牌企业对接私募股权;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创新投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采纳情况: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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