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212-00057 | 组配分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项目批准 2021年第八次规委会会议纪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审议会(用地等项目)会议纪要
2021年9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任周其红主持召开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审议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桃州镇、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杨滩镇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研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2021年9月拟上报省林业局审批使用林地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该10宗使用林地项目上报省林业局审批。
具体指标如下:
宗地名称 |
出让面积(亩)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经开区2021年2号用地 |
14.740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18 |
53 |
桃州镇2020年7号用地 |
13.840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16 |
44 |
经开区2019年179号用地 |
4.518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18 |
16 |
经开区2020年106号用地 |
0.336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9 |
0.6 |
经开区2020年136号用地 |
7.701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12 |
18 |
经开区2021年73号用地 |
9.691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2 |
12 |
23 |
经开区2021年53号用地 |
7.302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9 |
13 |
经开区2021年69号用地 |
8.860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2 |
9 |
16 |
经开区2021年66号用地 |
8.7825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12 |
21 |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杨滩镇中心幼儿园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汇报》
会议决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用途依法依规实施供地。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誓节东升石料厂废弃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49.15亩,治理预算费用为161.59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11.04万立方米,其中泥质粉砂岩8.54万立方米(20.0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2.5万立方米(6.5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誓节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誓节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治理工程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市誓节东升石料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费用由资源竞得人承担,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涉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等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欣家园石料有限公司团山包建筑用玄武岩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308.25亩,治理预算费用为707.94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建筑用玄武岩)为3.53万立方米(10.22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祠山街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祠山街道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市欣家园石料有限公司团山包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由资源竞得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与原采矿人及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涉及削坡减载区域的治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其他破坏区域的治理费用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按照设计方案及第三方审计结果,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补齐。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展隐患治理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84亩,治理预算费用为1026.02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花岗岩)为14.87万立方米(39.85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四合乡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四合乡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隐患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由广德通达矿业负责组织具有相应等级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与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治理费用由通达矿业支付。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新杭镇汤西沟石灰石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38.43亩,治理预算费用为227.56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灰岩)为3.63万立方米(9.66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新杭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新杭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市新杭镇汤西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费用由资源竞得人承担,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涉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等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箭穿陶器用粘土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439亩,治理预算费用为1730.36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页岩)为22.31万立方米(40.15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新杭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新杭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安徽省广德市箭穿陶器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由资源竞得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与原采矿人及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涉及削坡减载区域的治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其他破坏区域的治理费用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按照设计方案及第三方审计结果,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补齐。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黄家店建筑用页岩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207亩,治理预算费用为543.08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页岩1.4万立方米(2.69万吨)、泥质粉砂岩6.42万立方米(15.09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新杭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新杭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县(现广德市)黄家店建筑用页岩矿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由资源竞得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与原采矿人及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涉及削坡减载区域的治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其他破坏区域的治理费用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按照设计方案及第三方审计结果,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矿山治理责任主体补齐。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联合钙业生产加工厂东侧堆料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145.05亩,治理预算费用为627.07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灰岩)11.4万立方米(30.1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新杭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新杭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安徽省广德市联合钙业生产加工厂东侧堆料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费用由资源竞得人承担,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涉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等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市新杭镇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北侧高陡边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本次设计治理范围共50.85亩,治理预算费用为373.88万元,治理中产生可利用石方量(砂岩)23.47万立方米(57.03万吨)。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1﹞2号),由新杭镇政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并确定底价,所得收益用于当地废弃矿山治理。
(二)新杭镇政府需委托有地质灾害监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委托储量动态监测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可利用资源量进行动态监测,做好矛盾协调、安全生产、治理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治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应急局加强对治理中的施工安全监管,公安局依据治理方案核定并审批火工品用量,同时做好治理过程中火工品的使用监管。
(三)工程期限:12个月,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按照《广德市新杭镇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北侧高陡边坡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四)矿山治理工程费用由资源竞得人承担,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治理工程不得新设加工区,并自行协调治理过程中涉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等周边村民的相关事务。单个项目中,设计、施工、动态监测及监理单位不得重复。
(五)单个治理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及可利用资源动态监测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及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德县木子岕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沉砂池、排水沟工程设计变更方案产生界外资源量出让的汇报》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邱村镇对该处工程施工产生的界外资源量16777m³(43953吨)予以公开处置,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当地矿山生态修复。
(二)市水利局需严格按照批准的《广德市木子岕建筑用花岗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沉砂池、排水沟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做好施工指导和监管。邱村镇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产中所产生的资源量进行全程动态监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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