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98Y/202406-00030 | 组配分类: | 执法程序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广德市商务局行政执法程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按以下程序开展行政执法:
1.立案阶段:商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中小企业违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商务部门对依法应予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商务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商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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