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211-0000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对杨滩镇原党委书记刘绍珣、镇长郭洁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文号: | 广审委办通〔20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23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有效性: | 有效 |
杨滩镇党委、政府并刘绍珣、郭洁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办(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下旬起,对你镇原党委书记刘绍珣、镇长郭洁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期间为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刘绍珣、郭洁同志在审计进点五日内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王启锋
审计组副组长:邓媛媛
审计组成员:杨凤琴(主审)、赵培培(廉政监督员)、邹庆山(计算机主审)、舒琪等
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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