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211-00018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德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16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周边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关于广德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38号)规定,现于2022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广德市发改委商品价格服务与管理科 邮编:242200;
电子邮箱:1170864400@qq.com;
电话:0563-6025597。
附件:广德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广德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广德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一、现行价格和拟制定价格
(一)现行价格
目前广德市城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文件制定于2015年(广价〔2015〕78号文),适用于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及运行维护服务(PPP模式)项目,广德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于2015年制定,后因道路交通状况变动,现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是在2015年招标文件基础上实行一定优惠,两项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
现行标准(自文明创建后实行) |
|
停放时间 |
收费时段 |
7:00-20:30 |
临时停车免费时间 |
前20分钟 |
|
第1小时(含免费时间段) |
3元 |
|
后每30分钟 |
2元 |
|
封顶 |
20元 |
|
包月 |
200-500元/月 |
车型 |
停车场泊位 |
|
停放时间 |
收费标准 |
|
小型车辆 |
30分钟内 |
免费 |
1小时 |
3元 |
|
封顶 |
25元 |
|
19点-次日7点 |
10元/次 |
|
包月 |
260元/月 |
|
大型车辆 |
30分钟内 |
免费 |
1小时 |
5元 |
|
封顶 |
35元 |
|
19点-次日7点 |
20元/次 |
|
包月 |
500元/月 |
|
备注:封顶时间段为每天7点至19点;超过免费时间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二)拟制定价格
公共停车场收费时间段为24小时,免费停车时间为60分钟;道路停车收费时间段为每天上午8:00时至晚上20:00时,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设置24小时内上限价格和月停放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型 |
停车场类型 |
收费标准(元/辆) |
收费时间段 |
24小时内收费上限(元/辆) |
包月 (元/辆) |
|
首小时内 |
每半小时 |
|||||
小型车 |
路面、地下停车场 |
免费 |
1 |
24小时 |
15 |
200 |
大型车 |
路面、地下停车场 |
免费 |
1.5 |
25 |
400 |
|
备注: (1)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本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者可根据不同区域、地段及周边实际停车用户需求情况,在本收费标准内下浮调整。 |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车型 |
收费标准(元/辆) |
收费时间段 |
24小时内收费上限(元/辆) |
|
免费时长 |
每半小时 |
|||
小型车 |
30分钟 |
1.5 |
8:00时—20:00时 |
20 |
大型车 |
30分钟 |
2.5 |
30 |
|
备注: (1)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3)本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者可根据不同区域、地段及周边实际停车用户需求情况,在本收费标准内下浮调整。 |
二、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一)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
2.《安徽省定价目录》
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皖价法〔2017〕160号)
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
(二) 理由
一是广德市正在建设智慧停车项目,推进“便民停车”暖民心行动,将大范围实行停车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我市有必要制定新的价格文件来规范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二是鉴于广德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城投公司无法提供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相关成本数据,在开展周边市县区价格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此收费标准,预计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再行研定。
三、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标准制定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范全市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四、宣传工作方案
1.对拟调整价格,召开城管局、市监局、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座谈会,讨论研究;
2.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调整文件正式出台后,将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予以公布,并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座谈会等方式做好公示与宣传工作。
五、价格执行时间、期限和范围
该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待试行期满后根据成本数据重新研定。执行范围为广德市城区管理范围内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广德市发改委商品价格服务与管理科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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