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208-00046 | 组配分类: | 特殊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2022年广德市教体局市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招生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市经开区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市经开区管委会登记,由经开区管委会、滨河学校、祠山岗学校、卢村小学按照入学条件进行核实后,统筹安排到滨河学校或祠山岗学校或卢村小学登记报名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各校要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军人、烈士、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商引资投资者、引进人才和华侨、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等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市人武部、应急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合作中心、组织部(人才发展中心)、统战部等单位审核后到市教体局进行登记,由市教体局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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