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598/202209-0001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徐洪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不断建立完善各项机制,提升留守老人生活保障水平。一是扩大农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面。为70周岁农村分散特困和低保、空巢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不断提升村(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与江苏普康公司签约,为全市农村2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提供24小时应急呼叫、远程定位等线上服务和助洁、助餐、助浴、助行、助医、代购等线下服务,真正帮助农村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财政投入。2021年累计投入养老服务领域补助资金1540万元。其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459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00万元,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和一次性建设补贴234万元,高龄津贴404万元,农村敬老院经费75万元,其他用于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6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5760.6万元,特困供养经费2145万元。三是积极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5件,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咨询1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涉老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拓展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 同时,结合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等集中提供法律服务。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保护留守老人合法权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以留守老人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做到依法快审重判;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留守老人等行为的,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加大处理力度。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关注农村留守老人,为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拓展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需求为中心,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力度,逐年扩大服务站覆盖面。2022年,将新增9家配备助餐功能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农村养老服务站覆盖率80%以上。并以村级养老服务站为阵地,针对农村困难老人、留守老人需求,做好“老年助餐”“邻里互助”“爱心理发”“微心愿”“上门居家养老”等一系列为老服务。二是加大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持续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 积极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领域,着力在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婚姻、继承、住房、医疗、保险、赡养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空巢留守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律实行上门服务。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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