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209-0001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审计局关于对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薛海林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文号: | 广审委办通〔2022〕6号 |
生成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有效性: | 有效 |
市交通运输局并薛海林同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中旬起,对你单位原党委书记、局长薛海林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期间为2020年4月至2022年7月,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届时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薛海林同志在审计进点五日内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孔晖晖
审计组成员:邓媛媛(主审)、赵培培(廉政监督员)、邹庆山、李方姣等
中共广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广德市审计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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