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209-0001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合转发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号: | 广发价格〔2022〕1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有效性: | 有效 |
广发价格〔2022〕12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应急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应急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2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此页无正文)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9 月 5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