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209-00200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解读《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广德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胜怀就《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问:《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依据?
杨胜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2〕255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广德市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基于什么样的总体考虑,有什么意义?
杨胜怀: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结合我市实际,农村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按照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德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民社救字〔2021〕22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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