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598/202208-00036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胡贤仕解读《广德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05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1.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八条、《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宣城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
2.电动自行车上什么样的号牌?
答: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绿底白字);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
3. 如何区分国标车和非国标车?
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底白字),长期有效。没有脚踏功能的是非国标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结束后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4.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范围?
答:广德市范围内未办理登记上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及燃油车不在办理范围。
5.如何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
答: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办理为主。市民可通过 “广德公安”、“广德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或 “皖事通”登录登记上牌小程序申请办理,线下设置若干个服务点进行集中登记上牌。
6. 发票、合格证遗失怎么办?
答: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如果合格证遗失,应当到销售企业补办。无合格证只能办理临时通行标志。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如果发票、合格证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7. 登记上牌是否需要购买保险?
答:此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对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没做具体要求,车主可依据自愿原则自行前往保险公司购买。
8. 之前已办理号牌的还需要重新申领吗?
答:已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全省统一的长期号牌)的不需要重新申领。原先办理的防盗备案标识,视同为此次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保留,新办理的号牌可以加挂。
9.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否需要收费?
答: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免费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上牌,对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予以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10. 电动自行车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如何处罚?
答: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24条,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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