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98Y/202203-00032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财企〔2020〕1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市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2〕10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把好项目初审关,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择优筛选推荐,出具初审意见。
二、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和信用审查制。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并对信用状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单位开展信用审查。
三、各乡镇、街道须于2022年4月8日前将初审转报文件、涉企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报至市商务局内贸科(联系人:骆无隐,联系电话:6818012);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申报单位、当地政府需自行存档备查)。
广德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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