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203-0008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市越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CNC加工中心外壳10000套、电控柜箱体10000套项目》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22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市越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CNC加工中心外壳10000套、电控柜箱体10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市越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CNC加工中心外壳10000套、
电控柜箱体10000套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南一路6号
建设单位:广德市越山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宣城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南一路6号。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项目代码2104-341822-04-01-473481。项目国标行业为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租赁广德奥帝亚电梯有限公司4500平米厂房,投资总额为3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为2700万元,形成年产CNC加工中心外壳10000套、电控柜箱体10000套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雨污分流,雨水入雨水管网,排入无量溪河;本项目表面前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二级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工艺)处理后与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德奥帝亚电梯有限公司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无量溪河,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切割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尾气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采用封闭抛丸室吸风收集,尾气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封闭负压收集,尾气通过三套“旋风收粉+布袋收粉除尘装置”处理,分别经二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喷塑线固化非甲烷总烃采用烘房端部挂件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烘烤房固化非甲烷总烃采用封闭负压吸风收集,尾气通过三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经二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喷漆漆雾、喷漆和烘干非甲烷总烃采用封闭负压吸风收集,尾气通过一套“二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燃烧配套天然气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颗粒物)收集后分别经二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
项目营运期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烘烤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喷漆、切割打磨、焊接和抛丸工段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喷塑烘烤固化工序与喷漆工序废气合并排放,喷漆工序废气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烘干、固化炉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的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机械性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空气噪声设备设置阻抗复合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检修,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收集塑粉、收集烟粉尘、边脚料、焊渣及焊头、废钢丸、废包装袋、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漆渣、废槽渣、污水处理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烟粉尘、边脚料、焊渣及焊头、废钢丸、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一般固废仓库,综合处理;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漆渣、废槽渣、污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暂存至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选址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有效,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规范、可行。项目对周围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有效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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