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112-00093 | 组配分类: |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1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自今年3月市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以来,我局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严格执行“五定三包”责任制,严把“六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全面完成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政府交办住建局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4件。
二、主要做法
(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履行宪法和法律、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政协委员提案是送上门的“金点子”“好方子”,充分体现政协委员对住建事业的关注、期望和支持。做好办理答复工作,不仅能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城乡建设新跨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住建局始终把办理提案工作与贯彻落实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市政府交办会后,我局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职能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确定一名领导抓统筹,专人负责提案办理的登记、分解、协调、督办、报送工作,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部门具体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坚持“谁分管谁承办、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以正式发文形式对12件提案进行层层分解,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同时要求对于主办的提案,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办理;对于协办的提案积极配合、主动对接主办单位。
(二)规范管理、严格程序,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住建系统接受政协监督指导的主要环节。
1.创新工作举措,推行分类办理制度。对于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予以解决,将其归为A类;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将其归为B类;确因政策、法律规定或客观条件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向委员说明原因,将其归为C类。
2.主动联系沟通,落实“三见面”制度。始终坚持把委员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办理前主动联系提案人,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当面听取委员意见,商讨解决办法;办理中邀请提案人到现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及时与提案人见面,反馈办理结果。
3.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政协委员提案落地生根。住建局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承办各职能科室在办理工作中,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对拖延办理或敷衍了事、办理质量差、效率低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办科室责任,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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