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700E/202112-00198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杨滩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文字解读】《杨滩镇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一、出台背景
结合我镇临时救助前期开展情况,为发挥临时救助实质性救急解难功能,构成我镇民生保障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由镇民政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讨论,结合本镇实际民生状况,经镇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制定《杨滩镇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让真正需要临时救助的群体得到切实的资金、实物和转介服务援助,构成镇民生保障网。
四、对象范围
因急难和支出原因造成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
五、重点内容
1、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它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临时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家庭类别和遭受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共分为八个救助标准。根据困难具体情形,设立救助金额区间或上限,尽可能做到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发放。
3、在办理流程中,民政所首先进行材料审查,待材料齐全后予以办理。了解居民情况后,可在申请对象的村(社区)进行公示。对于有意愿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在未正式提交申请材料前,经本人及家庭成员授权,由镇政府委托市民政局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调查中存在疑似问题、争议较大或者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需进行民主评议。
六、创新举措
1救助方式有变化:不同于单一的资金帮助,临水救助还可以进行物资援助以及转介服务。
2、救助标准有变化:救助标准设立区间的同时,设立一个上限标准,针对特殊情况,可在原救助标准上适当上调,但不得超过救助最高上限。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规范临时救助申请程序,深入核查临救对象,精准发放临时救助。
政策咨询部门:民政所 联系人:王梦秋; 联系方式:1585693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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