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111-00097 | 组配分类: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市教师普通话培训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各中小学、桃州学区: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广大教师普通话水平,巩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与对象
(一)达标培训,培训对象为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教师,具体如下:
1.幼儿教师、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未达二级甲等的;
2.非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未达二级乙等的。
达标培训为强制性培训,凡未达标的,均需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并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巩固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普通话水平已达标的教师。巩固提升培训为自愿参与型培训,已达标且希望巩固提升普通话水平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名参加培训。
二、报名
各校(园)在12月4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培训登记表发至邮箱631604163@qq.com。非直属园由中心小学、学区统一报名。
三、培训
采用网络培训方式,市教体局、市语委办将为参训教师购买培训软件,由教师自行登陆培训。培训软件使用时间为一年。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提升广大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教师报名、指导教师注册、督促参加培训。
(二)参加达标培训的教师需完成不少于30小时的培训,经测试达标的,计入继续教育30学时,未达标的,计入继续教育20学时。参加巩固提升培训的教师需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培训。
(三)测试时间拟安排在2022年7—8月和2023年1—2月分2批次进行。
2021年1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