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39U/202204-00032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广德市财政局权力清单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一览表(2021年)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索要一定的好处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4.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审批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财监局负责人 |
审查环节收受当事人钱物,影响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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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或故意提出不合理要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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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违反会计资料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
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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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
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
4 |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
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
5 |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有关资金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
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
6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
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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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企业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经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内部监督与职责分工、内部分工职责相互制衡,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不履职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的适度。 |
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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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
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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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融资担保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 |
4 |
立案阶段,发现违法事实而不立案,向单位和个人索要好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法律法规办事,不讲私情,不谋私利。 |
金融科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 |
调查取证阶段,收受单位和个人钱物,不按执法程序执行、不履行职责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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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通知阶段不告知被处罚对象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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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阶段收受企业和个人钱物,不履行职责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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