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83L/202112-00150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属幼儿园、桃州学区:
根据《宣城市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教基〔202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前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工作的数据,保障精准资助,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市教体局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含幼儿看护点)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重点关注以下幼儿: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21年秋季开学提前发放的(原建档立卡和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幼儿资助(35人),这次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资助工作程序
1. 各幼儿园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幼儿园公告栏(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进一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有关政策和申报程序,不断提高幼儿家长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
2. 受助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幼儿监护人)填写《广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和《汇总表》,注意提醒受助幼儿监护人填写银行卡信息时务必填写“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账(卡)号”,银行账(卡)号数字一定要清楚、准确,账(卡)号与账(卡)号持有人户名必须吻合;
3. 各幼儿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应助尽助,坚决杜绝各类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4.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属幼儿园、桃州学区组织进行初审,于2021年11月12日前完成汇总辖区幼儿园资助材料,将纸质《申请表》及《汇总表》盖章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6015063@163.com(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XX辖区2021年秋季幼儿资助);
5. 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集中打卡发放;
6.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不低于4%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资助帮扶;各幼儿园要完善2021年秋季各项资助工作相关材料,将本园建档立卡学生发放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园内助学金提取及使用情况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中心小学(学区)要负责对本辖区幼儿园园内助学金提取及使用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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