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598/202111-00077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安徽省公安厅开展户籍管理领域评估工作,推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5 发布日期: 2021-11-25

安徽省公安厅开展户籍管理领域评估工作,推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1-11-25 11:03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为全面了解全省基层政府户籍管理领域标准目录落实情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省公安厅开展了全省户籍管理领域跟踪落实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围绕省政府及公安部关于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提高户籍管理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工作重点,通过在线评估全省户籍管理领域目录编制情况、信息发布内容,分析各基层政府2021年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涵盖全省16个地市,共计104个评估主体。

二、评估依据

主要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关于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公治安〔2019〕158号)、《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皖公治安〔2019〕2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户籍管理领域目录编制质量,标准目录运用情况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

此次评估工作于2021年8月20日启动,8月30日完成全省104家县(市、区)户籍领域初步评估工作,2021年9月6日,完成二次复查工作,并形成各单位问题反馈清单。

四、评估结果

从本次评估结果发现,各县(市、区)基本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设置“户籍管理”领域目录,基本能做到按照安徽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细化设置二级事项目录,并梳理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信息。

 

信息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