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111-00007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关于印发广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办规〔2020〕46号)自2020年7月1日印发以来,截止目前,已实施执行1年零3个月,现将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市财政安排的维修养护经费数额由市水利局根据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上年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分配到乡镇),水利局完成对各乡镇2019年度、2020年度的考核,并完成2020年、2021年养护经费的分配。
二、效果评估
《广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实施以来,提高了各供水单位对工程维修养护的积极性,减少了原来工程损坏维修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降低了工程水损率,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农村供水安全。
三、存在问题
资金总量偏少,维修养护成本较高,部分经营人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供报销凭证时的资料存在不及时等问题,乡镇无法完善相关资金拨付手续,年度养护经费无法及时拨付。
四、整改建议
下一步,水利局根据《广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维修养护资金规范使用,提高农村饮水保证率。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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