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75x/202505-00027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民政政策解读】高龄津贴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16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宣城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宣民养〔2021〕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我市高龄津贴政策惠及范围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主要内容】
一、发放范围
具有广德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是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的标椎为3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长寿保健金)的标准为300元。
三、办理流程
(一)免于申报: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的方式,无须老年人及其家属申请,通过“广德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至乡镇(街道)平台,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在系统平台提交新增高龄老人信息台账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二)资格认证: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对于信息不全无法确认是否健在的高龄老人,村(社区)网格员通过电话或入户上门取得联系后,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中的“广德市高龄津贴领取”专栏进行资格认证。对自愿放弃高龄津贴享受资格老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老人改变意愿,需通过“资格认证”后享受津贴,自认证符合享受资格的当月起计发。
1.村(社区)初审。村(社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资格认证”提交的高龄老人信息进行初审,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3.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对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三)比对发放:市民政局每月根据公安、卫健、人社等部门大数据比对后,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确认标准及发放金额,于每月15日前形成高龄津贴发放初步名单发各乡镇(街道)复核。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5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最终审核后确认发放对象及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于下月10日前将高龄津贴直接打卡发放到高龄老人的“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号上。
咨询部门: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0563-603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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