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107-00115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王明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铂龙湖优质环境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保护饮用水水源,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铂龙湖(侯村水库)为我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于2015年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铂龙湖(侯村水库)周边无畜牧养殖活动,“库中库”问题正积极整改(目前已终止有关承包合同,相关设施已拆除);同时对铂龙湖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确保饮用水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对铂龙湖周边环境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铁腕治理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2021年7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