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110-0002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新交办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何守贵、常仙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收回流洞水厂特许经营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市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协商。8月2日,组织新杭镇、市水利局与流洞水厂经营人汪宗亮,就流洞水厂经营权问题进行了会面协商。经协商,汪宗亮已同意移交流洞水厂经营权。同时,决定流洞水厂暂交彭村水厂临时代管,流洞镇安置小区供水由新杭镇一水厂临时承担,流洞水厂的其他区域供水由彭村水厂临时承担。二是开展资产评估。督促市水利局、新杭镇、汪宗亮加快收集流洞水厂历年来国有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拟委托安徽中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对水厂开展固定资产清算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尽快完成流洞水厂固定资产清算工作,引进优秀制水企业管理水厂。同时,按规定对水厂进行月度巡检,督促临时代管水厂每天开展日检工作,确保供水水质,使当地群众喝上合格水、放心水。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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