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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209-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名称: 关于核定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财行〔2021〕122号
生成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定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11:43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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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51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351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90元年·人,调整为105/年·人,初中阶段不变;同时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应地循环比例调整为小学“75%+25%×35%”、初中“80%+20%×35%”。请你单位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按照免费教科书验收报告单,统筹资金及时结清应付款项。

二、中央、省及市本级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均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同步反映。请严格执行《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176)规定,规范使用,并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表2.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预算表

3.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本级直达资金预算表

                          

2021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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