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107-0004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特色栏目)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的通知 | 文号: | 广教体办〔2021〕25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期是校外培训高峰期,也是培训市场违规行为多发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严禁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1.不得对学龄前儿童(六周岁以下)进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培训(线上及线下),严禁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培训活动。
2.严禁开展小升初、初升高文化课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有此类超标超前培训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3.严禁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出现“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小升初、初升高”等超标超前培训的宣传标语,已出现的立即全部撤除。
4.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必须经市教体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5.市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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