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110-00019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德市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德市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宣编办〔2021〕18号)要求,对照省统筹制定的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市政府对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广德市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广德市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及《广德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取消、规范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予以公布。
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完整版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要强化政务服务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2021年本目录公布后,《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广德市市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广政〔2019〕2号)、《关于公布广德市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2020〕49号)、《关于公布2019年广德市市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广德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广政〔2020〕6号)即行废止。
附件:1.广德市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
2.广德市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3.广德市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取消、规范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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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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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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