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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67Y/202105-00025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新杭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0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19:26 来源:新杭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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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 2020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874号),统筹入汛以来各乡镇核实上报的受灾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乡镇 2020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资金,金额见附件)。
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等规定要求,此项资金用于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因灾过渡期救助等,请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乡镇要结合灾情实际统筹分配资金,并督促村(社区)做好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和资金发放情况公示等工作。

附件:2020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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