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102-00092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
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就《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通知》(政办秘〔2021〕9号)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无量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建议》(广协民监〔2020〕3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宣环委办〔2020〕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广环〔2020〕176号)、《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通知》(宣环办〔2021〕3号)、《广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设置广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及隔离防护设施的通知》(广水领办〔2020〕18号)内容及我市实际,印发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切实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档升级。
三.研判及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成立调研组深入调研后,启动起草工作。1月在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讨通过,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及出台目的
切实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立专职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五、主要任务及重要举措
1.加快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
2.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3.做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4.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5.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六、创新举措
在宣城市范围内率先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制定《广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建立乡镇运行维护、部门监督、市财政补助的管理模式。
七、保障措施
1.实行“一月一调度”。及时跟进调度指导,针对进度较慢的,实地检查了解具体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2.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
八、下一步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政策解读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科 联系人:叶静静 联系方式:69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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