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012-00145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7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 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提前下达结算052号) , 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切实加大幼儿资助投入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二、各地应按照《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0〕357号)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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