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012-00063 | 组配分类: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色栏目)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开展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广发改联〔2020〕7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各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
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冬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皖粮仓联网函〔2020〕97号)的通知要求,为严防严控重特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做好“两个安全”的自查工作,对本企业“两个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并建立台账,切实整改到位。
(二)市级检查。市发改委(粮储局)和农发行及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对“两个安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储粮检查
检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保管账、卡、簿是否健全、规范。检查仓房粮情检查记录簿、通风作业记录簿、熏蒸作业记录簿、质量检测报告和库存货位卡是否悬挂齐全、记录是否完整等。检查粮食是否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迹象等。检查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条件等是否符合储粮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开展日常检查并作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制订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案及防范措施,是否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库区内是否在关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是否遵守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人员防护及防爆、防雷、抗风载雪等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危险装粮情况和库内交通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两个安全”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依照规定组织实施约谈,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两个安全”台账。严格按照“三查三单”要求,建立台账,对台账上的问题隐患实行跟踪销号。要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两个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全程可控,检查工作全过程可追溯。
(三)如实反映检查情况。要深入现场,认真核查,如实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检查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上报单位要对所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严格纪律确保安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交通安全。正在熏蒸的仓库要做好记录,收集说明材料,不需要检查。有安全隐患的仓库,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仓检查,确保人员、车辆等安全。
特此通知
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粮储局) 广德市支行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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