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83L/202009-00053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卢村乡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根据《广德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广教体办〔2012〕5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稳步推进,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市教体局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含幼儿看护点)在园幼儿,年龄在3-6岁之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资助对象(以下简称受助幼儿):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2.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幼儿;
3.身体有残疾的幼儿;
4.父母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幼儿;
二、资助标准
资助资金标准: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
三、资助工作程序
1. 各幼儿园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幼儿园公告栏(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进一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有关政策和申报程序,不断提高幼儿家长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
2. 受助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幼儿监护人)填写《广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1),注意提醒受助幼儿监护人填写银行卡信息时务必填写“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账(卡)号”,银行账(卡)号数字一定要清楚、准确,账(卡)号与账(卡)号持有人户名必须吻合;
3. 各幼儿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应助尽助,坚决杜绝各类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4.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属幼儿园、桃州学区组织进行初审,于2020年10月18日前完成汇总辖区幼儿园资助材料,将纸质《申请表》及《汇总表》盖章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dzzzx@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XX辖区2020年秋季幼儿资助);
5. 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集中打卡发放;
6.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不低于4%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各幼儿园要完善2020年春季各项资助工作相关材料(附件3),将本园建档立卡学生发放情况、本园2020年春季园内助学金提取及使用情况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附件4),中心小学(学区)要负责对本辖区幼儿园园内助学金提取及使用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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