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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109-00074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09 09:12 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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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75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确定,以下标准,一般受灾地区:因灾倒房户为2万元,损房为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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