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011-00032 | 组配分类: | 立项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名称: | 凤井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信息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广德县凤井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函》 (城投[2019]1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德县凤井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分公司。五、项目单位完善用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2019-341822-47-01-00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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