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008-00102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1件,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办1件,协办3件),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虚心听取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抓好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办理责任
根据建议、提案具体内容,明确办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5月11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对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行了专题部署;7月13日再次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同时对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提高办理质量
1. 深入调查。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现场查勘、现场办公,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办理质量。
2. 强化沟通。办理前,及时联系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当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中,邀请代表人、提案人到现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及时与代表人、提案人见面,报告办理结果。
3.实事求是。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一些确因政策、法律不允许或现实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各代表、委员进行解释说明。
三、具体办理情况
(一)主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1. 人大代表建议第105号“关于加大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建议”。我局及时组织召开见面答复会,邀请人大代表建议人及协办单位相关人员参会,就提案内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人员赶赴浙江省临安区、开化县进行专项调研,了解其保护区境内公益林、田地等生态补偿情况。经与各方会商,形成初步意见:一是开展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试点,设立卢村水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水源地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结合省市文件要求及调研结果,合理确定补偿范围、科学制定补偿标准等。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汇报对接,强力推进问题解决。
2. 政协委员提案第64号“关于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规划建设的建议”。我局已向各协办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6月启动《广德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待市政府印发;正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提升改造;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强化督查力度,推动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问题整改进度。近期将召开座谈会,整合各协办部门意见,形成最终办理意见。
(二)协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第3号“关于抓紧制定新杭片区资源型传统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第6号“关于市级财政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及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2号“关于加快解决城西垃圾处理场等污染问题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第50号“关于对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规范管理的建议”已向主办单位答复。
此外,政协委员提案第40号“关于实施排水许可形成依法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目前已制定《广德市无量溪河水质达标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住建局、城管局和生态环境分局职能。政协委员提案第17号“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4号“关于解决开发区企业工业固废收集处置问题的建议”目前正在和主办单位协商对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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