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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011-000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0-11-13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17:17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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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道洲、黎德清、张春、王家旭、张义芳、潘家文、丁成发、许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不动摇,不断加大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致力在发展中实现保护,在保护中得到发展。目前,已划分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达37处,其中卢村水库作为县级饮用水源地,保障着城市建成区20多万人的饮水需求。2018年起,我市实施了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使得其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源地上游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为巩固卢村水库水质,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卢村水库保护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每年争取上级天然商品林及公益林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全部用于12个汇水面行政村公益林(共203124亩)生态补偿,并按照标准及时打卡发放到集体和个人。

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探索开展卢村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试点,设立卢村水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水源地保护转移支付力度。二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517号)精神,结合外出调研成果,合理确定补偿范围,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让受益者支付相应费用、保护者获得合理补偿。





2020年10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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