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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605802X/202011-000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24 09:55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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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青松、张克胜、傅水平、殷久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居民就近购买药物及报销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可在市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并实行即时结报。疫情期间,为减少患者购药次数,对用药较为稳定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一次性开具3个月的长处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即时结报的,慢性病患者可提交有关材料至乡镇便民中心窗口,经城乡居民经办中心集中审核后由银行直接支付,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关于你们提出的在村卫生室购买药物就地报销的问题,因慢性病患者用药需要随时检测并调整用药,而目前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尚未达到慢性病患者的随诊条件,无法保障其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村卫生室的慢性病报销功能,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居民,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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