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003-00030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市审计局印发《疫情期间外出审计注意事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广德市审计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两手抓,就疫情期间有序推进审计业务排兵布阵,印发了《疫情期间外出审计注意事项》,以6个注意事项要求全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并随审计通知书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被审计单位。
一是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尊重、服从并执行被审计单位关于防疫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入门登记、体温检测、卫生消毒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向审计组长和局主要领导汇报。
二是调整审前调查方式。在疫情解除前,各审计组不再组织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见面会;审前调查尽量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主审应提供详细资料清单给被审计单位,以便对方做好各项准备。
三是改进审计方式。审计组长(副组长)合理分配人员,尽量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经与被审计单位协商同意后,审计组可将便于携带和查询的部分资料带回本单位开展审计,并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四是全力开展大数据审计。如财政同级审和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应当尽可能利用数据手段开展,配备计算机主审,以减少现场审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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