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598/202001-00003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往来(代管)资金收支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往来(代管)资金收支管理方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单位职能,遵照执行。
广德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日
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往来(代管)资金收支管理方式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相关要求,规范非税账户管理和资金核算,省财政厅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在新版非税系统中使用“暂存款”科目收缴代管资金。为落实上述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起,市直各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收缴往来(代管)资金(参考新系统编码为218开头的项目),均存入广德扬子村镇银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德支行、农发行广德支行,工行等8家银行专项归集非税收入资金,不再归集单位往来资金。具体开户行名称及账号详见附件一。
二、用款单位办理往来资金拨款时,于每月月初10日前填报“往来资金申请拨款表”,并附必要的申请拨款依据理由,经审核后报财政局领导审批后,按资金用途下达给用款单位。特殊情况填报“应急资金申请拨款表”,经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及财政领导审批后,随时办理。
三、请各执收单位严格区分非税收入和往来(代管)资金的性质,根据资金性质分别存入不同的银行,非税系统将不再受理往来资金待查确认业务,非税收入项目纳入新非税系统缴存,往来(代管)资金纳入往来系统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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