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968053/201911-00177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经开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张成国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日期: | 2018-03-26 |
广开〔2017〕52号
关于张成国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广交巡防函[2017]103号后,县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明确了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王必水为包案领导,开发区劳动监察中队队长范馨为责任人,负责调查处理,现就相关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张成国,男,安徽宁国市河沥溪办事处桥东居民三组,联系电话:18792219065。
二、反映问题
张成国等人2016年在水岸阳光城物业当保安期间,该物业公司没有给其购买养老保险。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张成国等人在水岸阳光城物业当保安期间,由于部分保安人员年龄偏大,且购买养老保险需要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大部分人员同物业办达成口头协议,放弃购买养老保险。据此情况,物业办在2016年初就没有安排保安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计划,到2016年下半年,保安人员看见其他工作人员买了养老保险,觉得吃亏了,就找物业办理论,物业办及时向总公司汇报,总公司决定不予办理。
为此,我单位多次组织信访人与海亮总公司协商,现海亮总公司同意在2017年4月底前补交信访人2016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信访人表示同意,我单位继续督促海亮总公司,按规定帮其工作人员缴纳全部社会保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