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405-00075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下属单位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支队广德市大队机构信息
(一)设置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广德市大队,为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二)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列入重点考核或治理的排污企业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对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辖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负责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负责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辖区年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承担并完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职数
(1)编制:财政全额事业编制28人。
(2)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
(3)广德市大队大队长:朱志鹏
办公电话:0563-6975912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安徽省广德市文化中心西北侧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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