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1 |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何洪浩】
提问:我是誓节镇东兴村的一位居民,我想咨询一下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回答:具有广德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08-24 09:02] |
提问2 |
【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贺红芳】
问:目前我还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时我想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情况进行缴费,那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底有哪几种缴费档次? 回答: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至 1000元九个档次,还有六个高缴费档次: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08-24 09:05] |
提问3 |
【征缴科科长 汪卫峰】
提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实实在在解决了困扰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我要给党和政府点赞!不过,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请问这一类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的政策吗? 回答:对我市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等)、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08-24 09:08] |
提问4 |
【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贺红芳】
提问:特殊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优惠政策,这确实增强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问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标准有哪些? 回答:对符合代缴身份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市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200元/年)为其代缴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08-24 09:10] |
提问5 |
【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贺红芳】
提问:在实际生活中,某一个人可能具有双重政府代缴身份,是否可以重复享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回答:不能,如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具有双重政府代缴身份(如:既是五保户又是重度残疾人等),当年只能享受一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08-24 09:13] |
提问6 |
【征缴科科长 汪卫峰】
提问:我的父亲今年59岁了,按照政策明年就可以领取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了,请问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回答: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25元每月。 [08-24 09:16] |
提问7 |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何洪浩】
提问:我是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职工,如果我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的时候待遇享受是什么样的? 回答: 如果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参保人可在待遇领取地的经办机构去申请办理城乡养老制度衔接手续。 [08-24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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