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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村镇农村宅基地能否申请新址建房,如何申请、审批

阅读次数:7650 次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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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我家现自建房位于邱村镇,后靠山,前面是邻舍的房子。通往我家的路很窄,只能三轮车进入(挖机,轿车均不能到达)。因房屋建设久远,存在倒塌的风险,希望申请新址建房。想咨询这方面的要求,以及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回复单位:邱村镇 



尊敬的网友,您好!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乡镇政府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5日内组织实地验收,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规划要求建设住房,提交的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未按批准要求使用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整改。属于建新退旧的,将旧宅基地在90日内退还本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予验收。验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村民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广德市邱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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