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今年新推出的双减工作,我市也没有具体指示文件,落实到学校的又是什么内容,我想了解下。具体对学生家长又是什么。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落实“双减”政策已开展的工作有: 1.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2021〕234号),推动“五项管理”持续深入落实; 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2020〕104号)《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的通知》(广教体办〔2021〕250号),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3.印发《关于暑期“双减”相关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2021〕274号),严查在职教师、聘用教师有偿家教;教育学生不得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接受培训、辅导服务;协助当地政府排查辖区内无证机构开展培训情况。 4.印发《广德市“双减”工作暨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广教工组〔2021〕4号); 5.8月11日,我市召开“双减”工作暨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印发《中共广德市委教体工委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双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广教体工委〔2021〕43号); 7.8月25日上午,广德市2021年秋季开学暨“双减”工作推进会召开; 8.印发《关于广德市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2021〕313号); 9.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作业、读物、睡眠、体质等五项管理的文件要求,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广德市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教师专题培训的通知》(广教体办〔2021〕299号); 10.正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规范办学督查工作的通知》,9月4-5日(星期六、日)(今后不定期开展)重点督查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抽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含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督查内容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双减”政策的内容请家长详细阅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双减”政策学生家长应该怎么做,请详细阅读2021年8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广德市教体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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