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98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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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 | 市长信箱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时间: | 2021-06-18 08:35 |
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问题类别 | 咨询 |
浏览: | 9402 |
信件内容: |
你好, 我之前在南京和深圳工作并且交的社保和医保,现在定居广德了,想把那边的医保和社保转移到广德,请问应该如何办理,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06-18 08:54 |
回复内容: | 2021-06-18 08:54:3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1-06-21 10:4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人社部发[2009]191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之规定。 广德市医保局 2021年6月21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如何将之前在南京和深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广德。目前,广德市现已开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本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或手机APP,提出转移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1、点击“关系转移”栏目 2、第二步:点击左边的“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若开通再进行下一步: 3、第三步: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后续可以查询社保转移进度。 因诉求人为匿名咨询,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如有其它疑问,请来电人联系我处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咨询电话:0563-6976200。 广德市人社局 2021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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